PO18脸红心跳

千年泪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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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泪 作者:rouwenwu

    事后它们又被按照原来的模样重新缝好,针眼都一个没多一个没少,外表上看起来,没有任何波折发生过。然而我就是知道,我昏睡了依然知道,衣服是穿在我身上的,有没有变故,会有谁比我更加清楚。

    当然是一无所获,否则早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我怎么还有机会安然无恙到今天。

    谁也找不到那份密旨,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

    想想真觉得骄傲,我编织的美丽谎言居然骗倒了这么多高高在上的权贵,太皇太后、楚天昊还有楚天裔。楚天裔,只差一点点,我就相信你是真的爱我了,如果不是我自己布下的局,如果不是我自己放出的风声,如果我不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恐怕现在的我已经被你的温柔体贴所俘获……太清楚所有,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能自欺欺人是我一生的无奈的悲哀。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我还可以继续微笑支撑下去,支撑下去完成这场最华美绚烂血光四射的演出。

    先皇临终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人的确是我。但他没有给我任何实质上的东西,可以看的见摸的着的东西。他只是告诉了我一个本来应该皇帝之间代代相传,他却不愿意告诉自己跪在外面的继任者的秘密。

    彼时我站在他的床头,百感交集地看他残存苟喘,痰迷心窍,他的呼吸已经很艰难。

    “天意啊天意。”他摩挲着我挂在手腕上的玉佩,阿奇送我的东西我不带在身上,小魔王会不高兴的,可公然掖在腰间招摇过市又影响不好,我索性穿上红丝线当手镯戴。平时长袖飘飘,掩了个严严实实,现在还是叫老皇帝给瞧见了。

    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将玉佩的来历说了,他却只是连连称“天意”,要不是他的表情是如此的感慨万千,我几乎都以为他是在叫唤楚老二——楚天裔同学觐见。

    他挣扎了许久,终于告诉了我这个我不应该知道,可除了我,他又不知道该让谁知道的秘密。

    先皇是极宠爱他的第三个儿子的,不知是否多少包含了对三皇子生母的愧疚之情。我原本以为这种宠爱就好象一时宠幸某个妃子一样,高兴时就赏块糖吃吃;原谅我用如此刻薄的态度去评价他们的感情,我素来对亲情就没有太多的奢求,两个人成为父子或是母女,本身就不过是上天安排的巧合罢了。

    老皇帝显然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爱他的孩子。他赏赐给阿奇的玉佩是用上好的蓝田玉石雕的,不过它的价值远远超过它的质材。

    当它被赋予特殊的象征意义的时候。

    古代有一种很流行的东西,名曰:兵符。兵符的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一种就是玉石。

    然而兵符里的玉石很多,玉石里的兵符却很少。

    所以我得以顺利地完成了一出瞒天过海的把戏。

    除了先皇自己以外,谁也想不到,他赏赐给三皇子的玉佩是调动只存在于传说中从来没有人亲眼所见的护国军的兵符,而先皇自己也没料到,他最宠爱的儿子居然会把这件无价的珍宝转送给我一个小小的宫女。不得不说,天意弄人。

    先皇的密旨就是玉佩的秘密和联络护国军的方式。

    严格来讲,我没有欺骗过任何人,至少在这件事上是如此。圣旨除了写在布帛和纸上,加上国玺以外,更加广泛的是口逾。皇帝说出的话本身就是圣旨,可他们非要把圣旨的定义狭隘化,脑袋长在他们身上,我能有什么办法。

    仔细想想,要真有那么一道可以陈列进故宫博物馆的圣旨,我能把它藏到哪里去?该不会以为我有割肉藏珠的魄力吧,拜托!未免太看得起我了,我是顶怕痛的。况且珍珠挺死了就鸽子蛋大小,而一道写在布上的圣旨该有多大,就算我有足够的勇气去冒这个毁容的危险,我也没有办法把它塞进我身体里面去。

    越是没见过的东西越是传的神乎其神,人人仿佛亲眼所见一般。等到时间长了,头脑发热过头的人们就开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着哈哈,哪有之中东西,不过是无知的家伙捏造出来哄人的而已,我一早就知道是假的,只不过看大家都这么兴致盎然无心点破罢了。都是先知的造型。

    所以说大众对于未知事物的态度,起决定性因素的不外乎一件东西,一件人力不能控制的东西,那就是时间。

    现代社会应该不会有什么人相信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龙的存在了吧。什么?!你相信!呃,没事玩玩游戏也是好的,不要看太多的玄幻小说。

    这个时代的人们没有《诛仙》和《飘渺之旅》的熏陶,所以在传说了神吹了几百年的糊国军的强悍之后,这种东西也仅仅是作为一个名词存在于神话传说中了而已。

    同样的道理,出炉不算太久的关于圣旨的传说,目前还大有市场。

    只是它和它的真假刚好相反。

    密旨是不存在的,护国军却是货真价实。

    而且比一般的军队都整齐威严。这种差别可以参照特种兵和普通军队的不同。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群仿佛从地下冒出来的神兵,心里直泛嘀咕,乖乖个隆滴咚,好大的手笔。秘密豢养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该有多艰难,该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古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江山真是够煞费苦心的,可惜却被我一个外人拣了便宜,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

    “主人。”黑压压的一片头颅,铠甲的碰击声是天国的仙乐。

    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了眼身侧的楚天裔,他的面色沉静如水,握着我的右手安定如昔;只是藏在袖子下面的左手微微地有一丝悸动,真的很轻微,如果我愿意,可以把它忽略为晨风的轻颤。

    于是我就微笑了,微笑着向刚刚宣誓效忠于我的三万勇士介绍楚天裔,说:“我是你们的主人,而他则是我的主人,所以你们真正的主人是他。”

    楚天裔的眼中闪过一丝讶然,转瞬即逝。我认真地对他点头,告诉他我没有说错。

    我也不是一时兴起。现在的我,并没有太多随心所欲的资本,每向前迈进一点,都是举步维艰,一失足,便再没有翻本的机会。

    我没有运筹帷幄的能力,对于行军打仗更是门外汉;术业有专攻,我的聪明才智或许是有那么一点的,但绝对不体现在这方面。你能指望一个看到《三国演义》就眼蒂疼的小女子对孙子有什么摸名的崇拜情结吗?反正我是不行的,玩玩阴谋诡计我还能勉强支撑,动真刀真枪的时候,对不起,先打声招呼,容小女子挪出地方来让你们血拼。两兄弟要争夺皇位,那就让他们去争好了,我抽哪门子的筋去当火山孝子,替别人冲锋陷阵。貌似我的目标不是自己在古代当武则天,治理一个国家太累,我的偶像是加菲。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男人都有征服世界的欲望,所以出生帝王之家的楚天裔希望皇袍加身绝对不是什么非分之想,即使按祖宗家法不合规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我面对的凶手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我同样有索债的权力。

    只是楚天裔缺乏最万无一失的筹码,就好象一个有着最好弓弩的神箭手,偏偏没有上好的可以一箭穿过护心镜的利箭;我手里有箭,却没有合适的工具用来给对方致命的一击。

    幸运抑或是不幸,我们遇见了对方。我们都曾努力过吧,不想将彼此定位为最佳拍档,至少我曾经坚持过。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欲望动物,我们真的很难控制自己无止境的欲望,于是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方向。呵呵,人生若只如初见。

    楚天昊的护心镜就是手里的死士——太阳军,而破它的利箭自然是护国军。楚天裔掌握京城的军队,看上去无须击毁三教九流上不了大台面的刺客杀手。可事实上,号称拥有全球最完善的安全系统的美国还不照样逃不过“9?;11”的厄运,这个世界上是有一物克一物的规律的。所以楚天昊才敢这般肆无忌惮地连下杀招。对付恐怖分子的最好方式不是出动正规军,而是派遣特种兵。

    据说,前两年在新疆西藏特猖狂的“东突”势力这些日子颇为安静,就是国家有关方面派遣了特种兵的缘故。只是据说,我没有看到任何官方的说明或者澄清。

    护国军是不可以出现在正式场合的,所以他们精通的也非常规作战。

    他们存在的本来目的就是在特殊时刻保护皇帝的安全,可是因为我的存在,情况弄拧了而已。

    楚天裔是奉先皇的遗旨登上皇位的。

    没有遗旨当然可以自己制造,事在人为。楚天昊在自己苦心经营的太阳军全军覆没、亲弟弟带近卫军逼宫的情况下,还有什么资本去质疑遗旨的真实性。何况在他心里一直都以为有这份遗旨的存在。现在他退位了,每天有大把的闲余时间,可以好好为这份诏书设计一个稳妥的藏身之处。

    本来我是连诏书都懒得弄的,我上台说两句不就行了,有谁比我更加适合当最后的目击证人。可是做人要低调,太嚣张会招人嫉恨。所以我顺应民意,炮制出了这份诏书。

    楚天裔看到我呈给他的诏书的时候,心情不可谓是不复杂的。诏书即使是用最精密的仪器去检查,也查不出任何纰漏。我没有说这份诏书是真的,但也从来没有承认它是假的。第一次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本来就无所谓真假。

    一块盖有国玺的布算不算诏书?当然不算,但只要在上面写几个字,它就是至高无上的象征。

    我的老皇帝干爹送给我的最后礼物就是一张空白的诏书。无论我在上面写下多叛道离经、大逆不道的妄言,鲜红的朱印都可以让它成为不容置喙的圣意。

    好大的一份厚礼,我为它不知被暗杀了多少回。

    所以当初把它当成包裹使是我做过的最明智的事情之一。当然,我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地用一块盖着朱印的明黄|色的绸布当包裹。我只不过是就地取材,用御花园的花花草草炼制了一些水洗不掉的脂溶性染料涂在上面,遮盖住它的本色而已。

    总有些爱较真的老夫子不是,能叫别人抓住把柄的东西我一定会藏拙,绝对不把它拿出来让闲杂人等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兵不血刃,血都是在暗地里偷偷流淌的,哪怕是漫天的猩红,只要皇宫里依然歌舞升平就好。

    昊天二年,吾皇楚天昊因身体不适,传位于其弟楚天裔;并自愿去皇陵为先皇守灵。皇弟决意不从,在重大臣于其书房门前苦跪三日之后,勉力同意接任皇位,追封其兄为“圣德皇帝”,一时间,兄弟相让,传为美谈。更有大儒写赋称赞“反璞归真,有叔齐伯夷遗风”。

    这就是所谓的高手做派,漂亮的让偶等望洋兴叹。

    千年泪 第三卷:晴天卷片霞 兄弟

    章节字数:7720 更新时间:070821 14:42

    苦苦反抗到今天,不愿意成为老皇帝最后一局棋里被操纵的棋子,然而随着世事的辗转,却不得不按照他的设想一步步走下去。生活,真td超级没意思。

    扳倒了楚天昊,我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欢欣鼓舞,反而看那些哭哭啼啼的妃子,心里烦的不得了。好在楚天昊虽然有贼心,但无奈当年的太子妃他后来的皇后大人管得紧,也少造了几桩孽。只是我在宫里的旧相识,美丽的佳颜还是印证了红颜薄命的不老传说;没有等到和我重逢的日子。

    说句实话,我多少有点惆怅她的消失,毕竟我在宫里的熟人并不多。

    只是背叛是一种会上瘾的恶习,她出卖了我第一次,就绝对有理由出卖我第二次,和一个有能力有野心的女人共事不是什么明知的选择,尤其对我这样的懒鬼而言,被pk出局简直是内定的事实。强中更有强中手,佳颜就玩不过楚天昊的老婆,说起这件事我就想砍了他喂护城河里的鱼。你说你好好的,嘴巴为什么要这么犯贱呢,非得当着你的妒妇老婆的面夸别的女人“好一双玉腕”。得,这女人的强悍作风一如既往,丝毫没有因为自己已经身居国母的宝座而有所收敛,可怜倒霉的佳颜美女,还是没有躲过楚天昊这个天煞孤星带来的厄运,被齐齐断了一双手腕,丢在阴冷漆黑的囚室里失血过多而死。我简直怀疑楚天昊是想起了当初被我和佳颜恶整的往事才故意借自己老婆的手完成自己的报复。杀了人却可以手不沾血,甚至可以以此为由,狠狠地训斥皇后一顿,将她冷落了好一阵。看事情闹得有点大的国丈——丞相大人不得不在某些事上做出一定的让步,来安抚自己的皇帝贤婿。权力的争夺就是这么一步一步,一小点一小点拉锯战中定下乾坤的。

    要说楚天昊在这场残酷的权力斗争中最大的败笔,那无疑就是过早的卸磨杀驴,外敌未攘先窝里反,把太多的精力摆放在了跟他老丈人的明争暗斗上头去了。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君主都不会甘当别人的傀儡,只是任何一个有所成就的君王都明白隐忍的必要性,而且他们都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可是他失败了,失败的人就再也没有资格为自己寻找脱罪的借口。

    我没有返回洛城的水月庵,在他们坟前吹嘘自己的丰功伟绩。如果不是无可奈何,我是决计不会将自己卷入这场斗争里面的,虽然实际上我也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旋涡的中心。

    楚天裔的登基典礼我无缘亲眼见到,那个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坐在他身边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后。只是此刻这个位子是空着,楚天裔没有正妃,为了安抚朝中非蓝派的势力,自然也不方便立洛儿为后,况且洛儿年纪尚小,难以压服后宫。太皇太后倒是颇为属意洛儿的,但楚天裔坚持说他的皇后只有伊若的娘,他死去的发妻,太皇太后也不好再说什么。如此一来,他不仅博得了情深意重的美名,更巧妙地维持了朝中各股势力在后宫的代言人之间的平衡。其余的妃子,如我之流,自然更没有登上后座的机会。毕竟别的不说,出身先摆在那里,没有雄厚的娘家背景,就不要妄想去飞那杯名为“母仪天下”的羹,貌似肉粥的东西保不准就是烫手山芋,没有金刚钻就千万别揽瓷器活,玩火者的多数下场都是自焚。

    楚天裔一共封了两个皇贵妃,我和洛儿;一个贵妃,朝中大司马的女儿,这个大司马也算是中间派的代表人物。他有一双姊妹花,老大被楚天昊封为西宫娘娘,二女儿却是楚天裔的妃子,倒也不偏不倚。还有其他的一些妃嫔。总之,皇帝登基之初,后宫还是很空虚的,为众多渴望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少女提供了无限做梦的空间。

    只是,又有多少女子能够明白其中的残酷。飞上枝头的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凤凰,有浴火重生的勇气和意志。

    新皇登基后,处境最为微妙的人当数两个皇帝的弟弟,楚天奇。如果他选择支持他的大哥,那么凭借他手里掌握的军队,楚天昊未尝没有和楚天裔做最后一搏的机会。但如果他置身事外或者干脆支持他的二哥,那么楚天昊就再也没有翻盘的可能。楚天奇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是可能的,因为他与两个兄长的关系着实一般。就连他也过来争夺皇位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当年的他或许没有这个念头,但什么事情都会改变,已经明白权力的重要性的他是否一如既往地淡泊名利,厌倦宫廷斗争的尔虞我诈?连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楚天裔都不敢确定,何况是从来都对他敷衍塞责,拿他当小孩子看的我。

    楚天裔自然不会等到他回京以后再登基,以免横生多少变故。等到俩再相见时,已经是君与臣。

    无可避免,我和他终究会再见面。不管我有多么尴尬,多么不情愿,我都得去见他,去逼着他向我承诺他不插手这场皇位的争夺,逼着他对江山美人一并放手。只是我真的不敢肯定,我是否对他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当年的他无疑是心仪我的,不管这种心仪是小男孩的一时迷恋还是情窦初开时看走了眼,他曾经喜欢过我的确是事实。可是我的偶像加菲猫有一句传世名言: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天知道他是不是早就把我给忘了,或者现在想起当初倾慕于我就会后悔的恨不得时光倒流,一切都清零重来。

    想开一点,动之以情无望,就晓之以理吧。司嘉洛,拿出点当年横扫全校辩论赛的气势出来。

    我一面在心里打腹稿,一面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上船容易下船难,选择跟楚天裔绑在一根绳子上就要遵守职业道德,同进同退。我看见铜镜中自己的脸,苍白而惶恐,不由失笑,什么时候我也变的这般患得患失。明明无须太过在意的事也叫我如此郑重其事,人一旦有了得失心以后果然就再也没有资格谈什么洒脱。

    我想了想,唤纱衾打盆热水过来,她和鸳鸯跟着我进的宫。把脸凑在蒸汽上方,做了个蒸气spa,几分钟以后,再观察镜中的自己,赫然白里透红可以去拍“太太口服液”广告的模样。上帝为女人创造了这张脸的目的是为了让她们能够在此基础上有更大的发挥。

    拍拍额头,对镜子眨眨眼,我无声地告诫自己:微笑,微笑。

    辛?;克劳迪告诉自己的同类,当我们忘记化妆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保持面部的笑容。

    楚天裔不至于穷到短了我的脂粉钱,可是我明白,没有一个男人愿意面对自己初恋情人浓妆艳抹的模样,这会让他们误以为自己当年是对贞子姐姐动的心;也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多年以后再见面,站在自己面前的同桌的她,俨然一街头卖菜的大妈。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保持最初他见到你时的样子。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时穿的是什么衣服?呃,这事回想起来比较有难度,不过那天是在黑夜里,估计他也没看见。而且以我现在的身份再作宫女的打扮,未免造作的可笑。我又没有打算勾引他,这些招还是免了吧!玩得太过火,会死的很惨。

    我无辜地冲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别忘了,现在人家可是你的小叔子,潘金莲同学的例子可是珠玉在前。

    太监进来禀报:三王爷、威远大将军——楚天奇在宫外求见。

    我听到他名字前面的头衔,不由得愣了一下,他现在也是个领兵打仗的将军哩。才短短不到一年的工夫,很多事已经不是当初的模样。

    然而看到他,我就笑了,道:“我还以为可以看见你一身的戎装呢。”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月白色锦袍,也笑了起来,道:“你想看我身着铠甲的模样吗?”

    我摇了摇头,手指了指茶盘,示意他喝茶请自便。

    “我不想看你金戈铁马,你要知道,一个女人是不会对打仗有太大的兴趣的。”

    “是吗?真是可惜,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很乐意去边疆看看,甚至还想开口跟二哥讨你。”他懒洋洋地歪坐在椅子上,乌黑的眼珠似笑非笑。

    我望着他嘴角噙着的那一抹讥诮,心忽悠悠下沉了一点,又慢慢地漂浮上来;有点隐隐的失落,又微微地有点释然。

    于是我脸上的笑容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清清浅浅地保持着淡淡的明媚和柔柔的温和,就像一个面对青春期叛逆的孩子的母亲。

    “你来见我就是为了叙旧?”我笑道,“说到叙旧,我还没有问你这么长时间你在边关怎么样。”

    “不会太差,否则我也回不来;也不会太好,否则我也没必要回来。”他给了我一个摸棱两可的答案,忽而话锋一转,他笑得高深莫测,眼底的阴影越发深了,道,“清儿,你说我若告诉二哥,只要你随我去边关,我就永远不回京城,他会怎么做。”

    “他会立刻召集所有御医来给你会诊,看他唯一的弟弟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居然连他还住在京城皇宫里的娘也不管不顾。”我笑着摇头,道,“阿奇啊阿奇,你可真不厚道。”

    “清儿啊清儿,你也不是普通的脸皮厚。”他也笑了,只是多了些伤感的意味在里头。双手抚上眼睛,他低低地疲惫地的话语从指缝间传出:“记住你的诺言,好好照顾我娘。”

    “我会的。”我不高尚,但依然会一诺千金。因为我很少允诺。

    “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你说,你有什么好呢?”他笑得漫不经心,军旅生涯果然是培养男子汉的最好方式,才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楚天奇已经不复当日的青涩少年。我既伤感又欣慰,看到旧时伙伴日趋精明终究是好的,起码活命的机会要大些;可是年华似水,带走往日的坦荡,又难免会令我黯然。

    “别说的这么笃定。你才多大的年纪,还没弱冠吧,就老气横秋。”我笑着手支撑在案几上,道,“要毁你也轮不到我。”

    “你还嫌我毁得不够彻底?!”他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道,“清儿啊清儿,好歹我们也算是旧时相识。”

    “叫娘娘或姐姐,别没大没小的,老直呼其名。”我正色,咳嗽了两声。

    “那是他们的想法,在我心目中,你永远不可能是别人的娘娘或者是我的姐姐。”他突然站起身来,笑容暧昧地凑到我耳边,道,“如你所愿,我不会去和楚天裔去争任何东西,但是至于你,我只能承诺不会强迫你而已。”言罢,翩然离去。

    我呆呆地看着他越来越远的背影,惊诧莫名。

    居然这么顺利。

    居然这么艰难。

    而且到最后都没有说服他放弃。

    他根本就没有给我说出口的机会。

    突然觉得很泄气。

    又有些莫名的惆怅。

    楚天奇在三天后动身离京,他虽然还有点孩子气,但终究是个男人,说话算话。

    从古到今,雄性生物不少,可以称为男人的也不多。

    碰巧,叫我遇见了一个。

    楚天昊真的在皇陵守灵?开什么玩笑,有放一只还没有拔光利齿铁爪的老虎归山的道理吗?楚天裔要玩仁爱宽厚我还不答应哩!何况楚天裔也不是什么礼仪孝悌的主。他把他的大哥给软禁了起来,就软禁在京城的地牢里。因为我们都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地方来囚系一个前国主。每一个皇帝都不缺乏替身,帮他们出席一些他们不得不出席,却又有一定风险的场合。楚天昊当皇帝也有些日子,自然身边不会缺少这样的特型演员,如此一来,倒省却了我们去寻找合适的人替他去皇陵的麻烦,有些花架子是一定要搭的,堵天下人的口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地牢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传说这里原来是块巨大的青石,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直接在原材料上雕琢而成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相连的,桌椅和地面、门和墙壁,天衣无缝。它里面关押的犯人全是在世人心中还好好生活在别处的人。我对这个时代几乎不了解,所以可以镇静自若地一路走到最里面的房间。无知从来都是福气。

    上门见客是一定要带点礼物的,否则容易吃闭门羹。

    三十年的女儿红应该算是勉强可以拿出手的礼物了吧。

    我知道他曾经是一国之君,但只要是人,就一定要有宠辱偕忘,安之若素的气度。

    就算你当年是玉皇大帝,现在也不过是阶下囚而已。成者王侯败者寇,潦倒了就不要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脱下龙袍还想纵横捭阖睥睨天下是一件很有戏剧效果的事情。

    楚天昊是真正的贵族,标准的白马王子,不是舞台上的小丑,自然不会做这种没有涵养的事。

    他礼貌而客气地请我坐下,表现地像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主人。很好很好,有以地牢为家的自觉性。

    管理人员送上简单而精美的下酒菜:炒金丝雀的舌、松鼠鱼和琵琶虾。注意我的措辞,是管理人员。这里没有所谓的狱卒,只有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提供饭食,整理房间,和打扫卫生,同时又管理在押人员的行动。听上去像不像托儿所的阿姨。

    我皱着眉毛,用银戒指小心翼翼地试探了所有的菜肴,看到银戒指没有变色,才满意地吸了口气,眉开眼笑道:“不错不错,菜烧的鲜美,居然还没有拿砒霜当作料。”

    “这样精心烹饪的菜,要下毒的话岂不是暴殄天物。”他比从前消沉,也比从前平和了许多。

    可惜啊,我在心头喟叹,为什么从一开始你就非得把我逼到对立的位置。

    “非也非也,美丽的蘑菇通常是有毒的。”我笑着摆手,手里的筷子上夹着的松鼠鱼在空中挥舞着,不小心滴了一滴汤汁到他身上。他洁白飘逸的长衫上多了这么一点不合宜的褐色的瑕疵,顿时不伦不类起来。

    咳咳,做了这样丢脸的事情,我当然要将它无限的缩小化,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转移话题。

    “那个,……你喝酒啊,好酒不喝就浪费了。”我热心地向他推荐,哈,酒吧里的啤酒小姐未必比我更卖力。“你别劝我喝啊,要知道,一个女人倘若跟男人喝酒是一件很不庄重的事。我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不可以做这样没教养的事。”

    “美丽的通常有毒,你岂不是比孔雀胆鹤顶红更毒。”他居然笑得开怀,毫不避讳地拿手上的银扳指试毒。

    “那个……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是在夸我长的漂亮?”我笑得愈发甜美无邪。把风凉话当甜言蜜语听是我的强项。

    他果然面色不豫,冷冷地瞥了我一眼,极度之不屑。他冰冷的态度在无声地下逐客令,从来没见过比你脸皮更厚的女人。

    脸皮厚吗?我哑然,其实我毛细血管很浅的,如果不是有轻微的贫血症状,我想我是个极容易脸红的人。

    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我认认真真地吃着菜。酒是我带来的,菜是他准备的,相互交换着享受,的确是件不错的事。

    可惜有些东西是不可以交换的。

    比方说,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我和他还不足以结为引颈之交。

    他敢喝我带来的酒不过是因为他清楚楚天裔还有所忌惮,不敢杀了他而已。

    楚天裔确实有忌惮,不过那已经是半个时辰前的事情。半个时辰前,他的弟弟已经离开了京城,表明了自己中立的态度。

    此刻,我们都想不出耗费人力物力养一个不事生产的定时炸弹的理由。

    我说过,我是个贪财小气的女人,不喜欢浪费钱财。

    楚天裔的大方也只体现在有限的几个方面而已,不巧的是,这有限的几个方面里并不包括对他的兄长。

    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美味可口的菜肴。玩政变是一件可以称之为殚精竭虑的事,这些天我一直都寝食难安。我赌的是自己的命,不凑巧,我不属猫,没有九条命。

    “你实在是个可怕的女人,当初我同意把你交给我老j巨滑的弟弟实在是失策。”人酒喝多了的时候,难免会说出一些埋藏在心底,本来不欲与人言的话。他的舌头已经有点哆嗦了,我悄悄数了一下,他已经喝了五大杯。拜托!即使是最后一次喝酒,(呃,说不定你运气好,还有机会喝到)也没有必要喝的这么猛。

    “注意措辞,注意形象,什么老j巨滑,你也说他是你弟弟,倘若你说他老,岂不是承认你自己也老了。年轻人,没事不要这么老气横秋。”我善意地提醒,随便托大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就算到了阴间,阎王爷也不会欣赏这种做派的。

    “你究竟是谁?!”他面容突然扭曲狰狞,恶狠狠地盯着我,声音嘶哑而疯狂:“你这个妖女,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毁了我的一切。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这条母狗,你为什么要毁了我。”他暴怒地挥舞着双手,手腕上小巧精致的刚制手铐发出悦耳急促的碰击声,我想如果不是他的脚也锁在了石椅上,他一定会扑过来掐死我。要是换成我,我也会这么做,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我镇定自若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条斯理地往嘴里送了筷金丝雀的舌,冷眼看他疯狂地叫唤:“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然后开始口吐白沫,四肢抽搐。

    我慢慢地从袖里掏出一块丝帕,小心地擦干净嘴巴,又仔细地把它叠好放回袖中。站起身,俯下腰,轻轻地在他耳边吐出三个字:“水柔清。”

    他的瞳孔已经开始放大,脸上的肌肉也渐渐僵硬。我比他厚道,知道死不瞑目是一件很让人郁闷的事,所以让他做个明白鬼。世事皆有因果循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要以为自己大权在握就可以为所欲为。你可以得到权力自然也可以失去权力,权力不可能跟你是联体婴儿,如果真是,杀了你,权力也就不再属于你。

    我叹了口气,施施然的走了出去,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下毒是一门学问,可惜我不是药理学方面的专家。所以懂的也仅仅是皮毛而已。

    我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复合毒的形式逃过银器的检查;当初我就差点死在这招下。但我是懒人,不耐烦用这么复杂的方法,况且楚天昊这老小子和我想象的一样小心翼翼,今天,他光喝自己检验过确信没毒的酒,一口小菜也没吃。啧啧,虽说他大爷山珍海味伺候惯了,不稀罕这些寻常物,可做个饱死鬼总胜过饿着肚皮去引见报到吧,你就这么确信能赶上那边的饭点?我不肯喝酒是我真不想喝酒,我跟他很熟吗?凭什么陪他喝酒;我一个贵妃娘娘陪一个非亲非故的男人喝酒多不成体统。他干嘛非得把两样东西往复合毒的方向想呢?我似乎没给过这方面的暗示吧。呃,难道我无意间给了他这样的暗示,那实在是不好意思,天地良心,我真的是无心的。

    毒药不会在空气中莫名其妙地合成,我想毒死的是他,又不是整个地牢的人;他还没有尊贵到让我杀全牢的人下去伺候他的地步。

    问题当然是出在酒里头。

    酒当然是有毒的。

    只是毒并非砒霜。

    用银试毒是古代很流行的验毒方式。按照黑格尔的理论:存在即有道理。这种方法无疑是有科学可靠的一面的。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否则也不会在现代社会消声匿境。

    众所周知,古代最常用的毒药是砒霜,砒霜的有效成分是五氧化二砷,这种东西和银确实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发生。可是古人提炼技术并不十分高超,砒霜里通常还含有杂质硫,硫可以和银反映生成黑色的硫化银,为肉眼所见。

    银器的验毒功力仅局限于并非精制的砒霜,对于氰化物甲醇肉毒素之流就无济于事了。而现代社会常用的毒物则已经是氰化物,因为这个缘故,没有谁还会拿着把银勺子试验自己吃的饭汤是否有毒。

    甲醇,俗称木精,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山西特大假酒案的“元凶”。它看上去跟白酒的主要成分——乙醇并无二致,同样散发着特有的浓郁香气,然而甲醇有毒,饮者轻者失明,重者丧命。

    我从树干里提取了少量甲醇,自己也不是很肯定它的纯度,老死猫死狗毕竟会影响不好。没想到,第一次制药就效果斐然。人倒霉起来,老天爷都会赶上来踹一脚,我也没料到这坛酒里的甲醇含量已经高到了这份上了;毁了楚天昊眼睛之后,顺便把他的小命也带走了。

    唉,天要亡你,着实不能太怪我。

    凌迟的时候,倘若剐到九百九十八刀,犯人依然生命力顽强,那么最后一刀自然是插到他(她)的胸口上。

    我不是乐善好施的菩萨。

    千年泪 第三卷:晴天卷片霞 欲走

    章节字数:5262 更新时间:070821 14:42

    藏服,500元人民币还有廖剩无几的阿司匹林。

    安安静静地坐在我面前。

    我愁眉苦脸地对着天蚕丝袋里已经粉碎性骨折的三星手机长吁短叹,当日它舍身救主护下我一条小命自己也英勇捐躯了。我狐疑地把袋子抓在手里试探地晃了晃,得,彻底散架了;我还指望再来一通神秘的未知来电把我给招回二十一世纪呢,这下子估计是彻底没戏了。我看着已然成分化状态的手机兄,顿时欲哭无泪。我跟现代社会有所联系的东西已经屈指可数了,它居然还敢这么不厚道地弃我而去。破手机,烂手机,亏我不离不弃地用了你五年时间。(手机~~:那是你葛朗台精神泛滥,舍不得换而已,你以为偶稀饭被你用?司嘉洛(黑线,暴走状态,忽而阴笑,无限温柔滴~):你很不满意吗?——信不信我拆了你?手机(面无表情):不必了,偶已经散架了。尔后某女一直呈控诉苍天的姿势。)

    啊!我不活了,你这个没良心没道义的家伙,居然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古代。

    立马头脑中浮现出小白菜同学的形象,凄风苦雨中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模样好不可怜。

    偶比她更加凄凉。

    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这件事又有什么目的。我已经扳倒了楚天昊,(至于他的余党,他们又没有直接惹上我,冤有头债有主,我不随便迁怒无辜。)也算是为我在古代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报了仇,貌似我没理由再在这里赖着不走。可是如果走,我又能上哪儿去,这个世界很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终究是个过客,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消失不见。我的生理依然是停滞的,这个事实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自己的客人身份。倘若这里真正接纳了我,我又怎么会不会慢慢老去。

    以前看武侠小说,看上面的人物(呃,当然多半是反派的女魔头)可以青春永驻,红颜不老,总是会由衷地羡慕;可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是一种悲哀。我说过,我最喜欢的一句诗歌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我又能牵着谁的手,慢慢变老?就算我侥幸找到这样一个愿意和我相濡以沫,更加爱惜我苍老的容颜的人,我也没有能力给他相同的待遇。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轻轻地我走了,就如我轻轻地来。我也不想再装病,让楚天裔大张旗鼓地寻找一名为“司洛”的大夫进宫;商文柏是一大好青年,我这个妖女还是不要接着“毁人不倦”,把他也带回现代继续折腾了吧。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我结过婚,也尝过家庭的滋味。这些曾经让我一时新鲜,但是很快就会厌倦,我本来就是个没有什么长性的人;不断地希望安定,却又有不断地想要落荒而逃,无论走到哪里,即使是在喧嚣的人流中依然会觉得孤寂。每个人都渴求幸福,只是幸福可遇不可求,我似乎没有这样的运气。

    我已经厌倦。

    厌倦所有人阿谀奉承的嘴脸,厌倦了这枯燥乏味的宫廷生活。即使是皇帝驾到,我也没有任何感觉。

    可是楚天裔却是兴致勃勃,很是欣喜的模样。我拉不下脸面,虽然我已决议离开,但现在好歹也是人家山珍海味养着,绫罗绸缎供着,我还没金贵到一笑千金,非得逼着皇帝烽火戏诸侯的地步,自然也得动两下表情肌意思意思。

    得,我收回以前对楚天裔的评价,什么崇尚俭朴,不骄奢滛逸。才坐上龙椅多久就要大兴土木。

    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他正笑容满面,一脸期待地看我。到嘴边的话立刻咽了回去,貌似我比较适合当j臣,没有直言忠谏的勇气和傻气。

    “看出来了没有?我要把这里修建为最别致的宫殿,给你做‘清音雅阁’。你不是喜欢木英吗?可惜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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